【负责人解读】党组书记、局长童宗新解读《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》-凯发k8app下载
请问《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》的制定过程和总体考虑?
答: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。
一是坚持依法依规。《意见》充分体现了审计法、统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统计机关监督职责,是加强党对审计、统计工作全面领导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具体体现,是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。
二是坚持程序规范。《意见》明确了会商联络、信息通报、监督协同、线索移送和结果共享等5项协作机制,细化了各项协作机制的内容和要求,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。
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《意见》要求双方在监督过程中要聚焦财政财务违法违规、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,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并加强查处,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矛盾,维护经济安全,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请问制定《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》主要任务是什么?
答:一是加强会商联络。明确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、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。双方要加强工作规划、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督察计划等方面的沟通会商,在涉及对方的线索移送、问题整改处理、复杂疑难问题的解决上,应及时沟通会商。
二是加强信息通报。明确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商请对方提供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,国民经济综合分析报告、统计监测评价指标等统计数据资料。
三是加强监督协同。要求双方在监督过程中,互相支持配合、予以协助。要积极核实对方移交的事项,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关注,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四是加强线索移送。明确了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、程序和方式等,要求双方收到对方移送的问题线索后,应尽快对移送事项进行审查,研究提出办理意见,及时反馈办理结果。
五是加强结果共享。要求双方密切协作配合,深化成果运用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,共同做好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的“下半篇文章”。
请问《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》的创新举措有哪些?
答:《意见》进一步建立完善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,明确双方在会商联络、信息通报、监督协同、线索移送、结果共享等方面贯通协同具体举措,对贯通协同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,推动贯通协同举措落到实处。